平易近事义务是指正在范畴,因违反相关律例,导致污染、或损害他人权益而应承担的平易近事法令后果。其形成要件正在保守平易近事侵权义务的根本上有所调整和成长。
最初,正在因果关系的认定和举证义务的承担方面,平易近事义务对保守法令的要求有所放松。保守侵权义务中,人需要证明行为取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,但正在平易近事义务中,起头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和举证义务的转移。这意味着,人只需证明损害现实的存正在,而行为人则需要证明本人的行为取损害之间不存正在因果关系,不然将承担平易近事义务。更有益于人的权益。
起首,平易近事义务外行为人客不雅方面的认定上,不再认为准绳,而是实行无义务。这意味着,无论行为人能否存正在客不雅,只需其行为对形成了损害,就可能需要承担平易近事义务。这一准绳的设立,旨正在强化对的,防止行为人以无为由逃避义务。
其次,外行为方面,平易近事义务不以行为的违法性为需要前提,而是更沉视损害现实的客不雅性。即便某些行为正在法令上是的(例如排放污染物未跨越尺度),但若是这些行为现实形成了损害,行为人仍然可能需要承担平易近事义务。这一表现了的防止性准绳。